服务对象 1、跨县(市、区)域、跨流域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 、台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
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相关表格→窗口受理→窗口审查→领导核定→出具备案通知书(或不予备案通知书)
申报资料 1、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2、证明企业或项目业主身份的有效文件或证件及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项目备案的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办理时限 1天
收费标准 无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浙政发[2005]4号)《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5]73号),《关于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5]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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