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启动实施首个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 |||
|
|||
日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温岭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温岭市政府批复同意实施。该《规划》是我市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专项规划,是指导温岭海洋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范围包括温岭全市的陆域及其管辖海域,重点为沿海城镇。《规划》期限为2011至2020年,重点为“十二五”时期。《规划》目标是建成浙江省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浙江省陆海联动协调发展示范区、浙江省民营经济促进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浙江省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示范区。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突破9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2000元以上,力争完成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1510亿元,力争实现海洋经济增加值180亿元,年均增长15%,占台州市海洋经济比重力争达到25%。到2020年,力争实现海洋经济增加值400亿元,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市。
《规划》提出了加快构建“一核两区”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一核”即东部产业集聚区,是海洋经济的产业发展核心区。空间范围上与东部沿海产业集聚区相吻合,包括箬横、滨海、松门、石塘等镇以及沿海滩涂围垦区和近岸岛屿,功能定位为海洋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平台。西部海洋经济创新服务区空间范围上与西部中心城市发展区相吻合,包括市区及大溪、泽国、新河等镇和温峤镇部分区域,功能定位为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与服务核心。西南部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区空间范围上与西南部生态经济发展区相吻合,包括城南、石桥头、坞根三镇以及温峤镇部分区域,功能定位为区域合作和生态经济发展平台。
规划从岸线资源开发、港口设施建设、临港产业发展、城镇体系形成、经济腹地拓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筛选了海洋经济重点建设项目六大类60个项目,共计总投资1150.6亿元,其中“十二五”投资619.7亿元。下阶段,我市将紧紧围绕省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任务,强化项目带动支撑,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海洋经济强市创建目标。
( 温岭发改局 蔡文永)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