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快大陈发展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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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快大陈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大陈岛老垦荒队员后代的回信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创业、奋发图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大陈岛垦荒精神,加快“小康的大陈、现代化的大陈”建设,市委市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大力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 加快“小康的大陈、现代化的大陈”建设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6〕85号)。 《意见》指出加快大陈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大陈发展的总体目标、发展原则,确定了传承和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修编完善规划体系、加快建设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推进美丽渔村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事业、开发挖掘两岸大陈乡情等八方面工作任务。《意见》还就深化“扩权强镇”、创新投融资机制、明确财税政策、支持渔民转产转业和招引重点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为加强组织领导,专门建立大陈岛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及大陈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就《意见》进行责任分解,确保大陈开发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