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信息检索:

您在这里: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二)
发布日期:2020-11-13 16: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发改委联合椒江区发改局、黄岩区发改局、路桥区发改局,现就召开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0年11月30日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台州暗香香溢酒店三楼香溢宫(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258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

(一)参加人共22名(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代表9名:丁仁祝(个体户)、范兴剑(浙江福得尔电器有限公司)、王申(椒江城隍浦社区)、吴璐(台州日报社)、何丽杭(台州浩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金也力(黄岩区消保委)、徐阳(黄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郭青青(路桥企业职工)、阮冰蕾(路桥区城建集团);

2、经营者代表1名:周卫国(椒江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3、市消保委代表1名:赵宇翔(市消保委);

4、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王振东(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黄赣浙(台州市物业行业协会);

5、专家学者代表1名:王凌强(台州学院);

6、市人大代表1名:叶习义(浙江绿叶织印商标有限公司);

7、市政协委员1名:徐曙鹰(建行台州分行);

8、政府部门代表6名:王飞军(市财政局)、陈未献(市生态环境局)、罗程锦(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余阳斌(椒江区财政局)、陈素君(黄岩区财政局)、黄直诚(路桥区财政局)。

(二)听证人共6名(排名不分先后)

杨荣伟(市发改委)、李福春(市发改委)、朱士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叶中江(椒江区发改局)、张荣清(黄岩区发改局)、陈洪江(路桥区发改局) 

四、定价方案、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见附件

附件:1、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方案

2、台州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办法及结论

特此公告。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方案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听证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下午)

为加强生活垃圾收费管理,推进收费方式改革,促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依法进行听证,听证方案如下:

一、听证项目

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二、基本情况

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业务主管单位为市区(含台州湾新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的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编制独立核算单位,承担市区环境与卫生维护和管理职能。2019年市区共清运处置垃圾约96.35万吨,其中黄岩天之岭填埋场处置费用130.9元/吨,路桥旺能有限公司焚烧处置费用83元/吨。市区环卫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9年市区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入共计约1264万元。

三、收费依据及制定原则

(一)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浙江省价格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

5、《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

6、《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08〕326号)

7、《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

8、《关于规范浙江省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工作的指导意

见》(浙调查〔2015〕4号);

9、《关于印发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政办发〔2010〕69号)。

(二)制定原则

1、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2、实行定额收费与按量收费相结合的收费原则。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定额收费机制;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行计量收费和超量加价收费机制。

3、逐步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国家和单位(集体)共同负担、个人适当负担。收费标准按照补偿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中转)、处置成本,兼顾个人和单位(集体)、政府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

四、调整收费标准的必要性

1、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要求,改革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费收缴率。

2、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文件要求“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但我市垃圾处理费征收难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属于严重的收不抵支,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3、市区现行的垃圾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1998年、1999年和2005年制定,至今已达15年或22年之久,垃圾处理运营的人工、医保、社保等成本大幅增加,以及物价的逐年上涨等因素影响,目前收费标准远不能补偿成本,且收缴率低。目前三区收费标准不统一。

4、根据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适当调整收费标准,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市区环境治理和保护,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五、适用范围

台州市区(含台州湾新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所有街道及乡镇)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户。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餐厨垃圾。

六、拟定收费标准方案

方案一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   注

1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40元/户· 年

1、其中20元用于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至中转站经费;10元用于环卫对垃圾的清运经费;10元用于垃圾处置经费。

2、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物业服务单位缴纳。

2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基准量及以内的,180元/吨(自运130元/吨)

1、收费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处置费。

2、自运指产生单位自备车辆清运生活垃圾至中转站。

超出基准量的,

270元/吨(自运195元/吨)

3

化粪池清运处置费

100元/吨

上门服务,每次最低收费100元。

化粪池管道疏通费

100元/只.次

其中对无法机械疏通的,双方根据作业量协商定价。

方案二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40元/户· 年

1、其中20元用于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至中转站经费;10元用于环卫对垃圾的清运经费;10元用于垃圾处置经费。

2、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物业服务单位缴纳。

2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基准量及以内的,150元/吨(自运100元/吨)

1、收费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处置费。

2、自运指产生单位自备车辆清运生活垃圾至中转站。

超出基准量的,

225元/吨(自运150元/吨)

3

化粪池清运处置费

100元/吨

上门服务,每次最低收费100元。

化粪池管道疏通费

100元/只.次

其中对无法机械疏通的,双方根据作业量协商定价。

备注:

1、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对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未按照分类标准分别投放的单位或个人,执收单位可在征收费用基础上加收20%的二次分类分拣费用。

2、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含非居民生活垃圾基准量管理和计量管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另行发布。

3、对市区持有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的低保对象,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用。

4、执行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5、若上级文件有新标准规定,则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七、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

若按方案一或方案二足额收取,预计垃圾处理费可补偿部分的垃圾处理成本,且与2019年实际收费额相比,收缴率也将有一定幅度增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压力。方案一或方案二的收费标准,均考虑在社会承受能力范围内,不会对征收对象造成经济负担。此外,适当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还可以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绿色发展。

附件2:台州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办法及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关于规范浙江省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调查〔2015〕4号)等规定,台州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会同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黄岩区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调查局、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9月29日至11月13日对台州市椒江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台州市黄岩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环卫园林服务中心2017年度~2019年度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了监审,形成成本监审结论如下:

一、台州市椒江区2017年度~2019年度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结论

2017年度,台州市椒江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以下简称该单位)上报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44,314,848.05元,垃圾处理总量302,497.53吨,单位成本146.50元/吨。其中上报中转运输成本21,474,709.24元,中转运输垃圾量302,497.53吨,单位成本70.99元/吨;上报终端处置成本22,840,138.81元,终端处置垃圾量302,497.53吨,处置单价75.51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7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39,822,404.59元,垃圾处理总量302,497.53吨,单位成本131.65元/吨。其中,核定中转运输成本16,982,265.78元,中转运输垃圾量302,497.53吨,单位成本56.14元/吨;核定终端处置成本22,840,138.81元,终端处置垃圾量302,497.53吨,处置单价75.51元/吨。

2018年度,该单位上报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51,761,648.95元,垃圾处理总量302,755.72吨,单位成本170.97元/吨。其中上报中转运输成本22,407,704.71元,中转运输垃圾量302,755.72吨,单位成本74.01元/吨;上报终端处置成本28,296,459.89元,终端处置垃圾量302,755.72吨,处置单价93.46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8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46,227,804.69元,垃圾处理总量302,755.72吨,单位成本152.69元/吨。其中,核定中转运输成本17,931,344.80元,中转运输垃圾量302,755.72吨,单位成本59.23元/吨;核定终端处置成本28,296,459.89元,终端处置垃圾量302,755.72吨,处置单价93.46元/吨。

2019年度,该单位上报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56,469,245.88元,垃圾处理总量326,668.72吨,单位成本172.86元/吨。其中上报中转运输成本26,855,692.30元,中转运输垃圾量326,668.72吨,单位成本82.21元/吨;上报终端处置成本29,613,553.58 元,终端处置垃圾量326,668.72吨,处置单价90.65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9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46,649,876.11元,垃圾处理总量326,668.72吨,单位成本142.80元/吨。其中,核定中转运输成本17,036,322.53元,中转运输垃圾量326,668.72吨,单位成本52.15元/吨;核定终端处置成本29,613,553.58 元,终端处置垃圾量326,668.72 吨,处置单价90.65元/吨。

二、台州市黄岩区2017年度~2019年度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结论

2017年度,台州市黄岩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该单位)上报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36,891,645.92元(中转运输成本13,505,841.25元、终端处置成本23,385,804.67元),垃圾处理总量178,653.97吨,单位成本206.50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7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32,368,519.31元(中转运输成本8,982,714.64元、终端处置成本23,385,804.67元),垃圾处理总量178,653.97吨,单位成本181.18元/吨。

2018年度,该单位上报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36,884,784.31元(中转运输成本13,555,817.73元、终端处置成本23,328,966.58元),垃圾处理总量178,219.76 吨,单位成本206.96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8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32,962,293.73 元(中转运输成本9,633,327.14元、终端处置成本23,328,966.58元),垃圾处理总量178,219.76 吨,单位成本184.95 元/吨。

2019年度,该单位上报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40,085,681.03 元(中转运输成本14,953,233.15元、终端处置成本25,132,447.88元),垃圾处理总量191,997.31吨,单位成本208.78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9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34,540,873.01元(中转运输成本9,408,425.13元、终端处置成本25,132,447.88元),垃圾处理总量191,997.31吨,单位成本179.90 元/吨。

三、台州市路桥区2017年度~2019年度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结论

2017年度,台州市路桥区环卫园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该单位)上报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22,823,923.47元,垃圾处理总量121,359.13吨,单位成本188.07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7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14,673,812.35元,垃圾处理总量121,359.13吨,单位成本120.91元/吨。

2018年度,该单位上报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26,876,345.12元,垃圾处理总量121,156.44吨,单位成本221.83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8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18,609,058.19元,垃圾处理总量121,156.44吨,单位成本153.60元/吨。

2019年度,该单位上报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34,557,032.72元,垃圾处理总量130,970.24吨,单位成本263.85元/吨。经监审调查,核定该单位2019年度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置总成本24,687,701.15元,垃圾处理总量130,970.24吨,单位成本188.50元/吨。

台州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价格监测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与成本监审调查局

2020年11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