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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7 11: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受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2020年12月14日下午,台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在椒江组织召开了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依法进行公开听证,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通过《台州日报》、政府网站(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消费者参加人经自愿报名、市消保委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共产生18名听证会参加人,分别来自我市各个阶层和行业,以椒江、黄岩、路桥和临海代表为主。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占44.44%。经营者代表1名,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消保委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3名,听证会参加人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本次听证会召开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召集听证参加人参观了工程项目现场,并组织召开价格听证座谈会,宣讲了有关价格听证政策,回答了听证参加人就工程项目建设及收费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在听证会召开前15天发放了听证会相关材料。

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会参加人18人,实到17人,占应到人数的94.44%,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加的要求,听证会如期举行。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本次听证会共设4名听证人:分别是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杨荣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童连生、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李福春、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处负责人钟临军。

本次听证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杨荣伟主持,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处负责人钟临军陈述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听证方案,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局长朱维娅陈述成本调查结论及相关情况。17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方案进行了发言和询问,围绕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从不同角度充分表达了社会各群体的意见和观点,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对听证参加人的发言,市发展改革在听证会期间同步作了听证笔录,每位参加人均审阅了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对于听证会参加人的个别询问,听证人给予了现场解释说明,最后听证会主持人作了总结发言。表示将认真研究各位听证参加人及各方意见,充分吸收代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并形成《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报告》,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审定。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17名与会听证参加人对定价方案发表了意见建议,阐述了理由,并就有关疑问进行了询问。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听证资料详实完整、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意见如下:

(一)对车辆通行费标准方面的意见

17名听证参加人均同意听证方案提出的收费标准。认为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建设的开通运行,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通行费是维持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也是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必要的、可行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对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和收费理由表示理解、支持和认可。

(二)对工程项目方面的意见

有5名代表对工程项目方面提出意见。一是建议出口站名突出“台州”二字,建议更名,以突显该站为台州中心站的核心位置;二是要注重对超载车辆的安全管控,加强对过往货运车辆称重检测;三是1名代表建议争取对合并收费模式进行优化调整,对交通安全和交通模式设计作进一步论证完善,建议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四是请有关部门抓好后续工程建设,加快工程扫尾工作。

(三)对政策解释方面的意见

有8位代表建议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一是加强收费公示,明确计费里程和收费标准;二是加强后续运行成本的跟踪、监测、评估。其中1名代表提出可根据第三方评估情况适时提高收费标准。三是要做好宣传解释,提醒车主不应规避缴费而绕行等,以免造成道路拥堵。

(四)对日常管理方面的意见

有5名代表建议加强日常管理。一是为避免道路拥堵,建议完善相关措施,如制定管理方案、优化交通组织方案、优化标识标线等;二是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与交通部门加强对接,完善相关安全设施,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系统;三是规范经费使用,公开车辆通行费相关收支明细;四是建议增设工作人员,加强日常投诉管理;五是发票票面应注明市区连接线收费项目和金额;六是除按此标准收费外建议采用月卡制度,争取收费模式的优化调整。

三、听证人对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听证人认为,本次听证会收到预期效果。听证会参加人认真负责、调研深入,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其中不乏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核定提供了较好的思路,在定价决策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有关意见建议如下:

1、对第(一)、(三)项意见,听证人建议采纳。理由: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客观、科学、合理、可行,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其中第(三)项意见中对“根据第三方评估情况适时提高收费标准”的建议,听证人建议定价机关可视项目后续运行成本变化情况,开展可行性调研,但不建议在项目运行后再提高收费标准。

2、对第(二)项有关工程项目方面的意见,听证人建议综合考虑,理性采纳。其中对出口站名更改为“台州”的建议,听证人认为具有一定建设性,对突显台州中心站的核心位置有重大意义,建议项目单位与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后决定;对“交通安全和交通模式设计作进一步论证完善”的建议,听证人建议在项目试通车期间,项目单位和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台州管理中心要视运行状况不断完善运营交通安全和交通模式,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3、对第(四)项有关日常管理方面的意见,听证人认为代表从保障安全、规范管理方面提出的各项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建议项目单位与管理部门组织调研后研究决定。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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