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与海洋经济处(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牌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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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地区发展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协调海洋产业发展和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提出港产城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地区发展重大试点示范。统筹协调地区发展重大合作专题、合作平台和项目建设。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投资基金运行和管理。承担全市参与长江经济带市际协商合作工作。牵头推进跨区域都市圈工作。承担市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台州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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