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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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市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市区燃气经营企业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综合考虑采购成本、企业经营、保供稳价等因素,形成《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邮件信函地址:台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市行政大楼1520室);邮编:318000 ●传真:88511513 电话:88510909 ●QQ邮箱:1017889420@qq.com ●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2021年1月13日—1月22日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展改革局,市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由于液化天然气采购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游气源价格上涨情况,经成本调查,为确保市区燃气经营企业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结合市区实际,现就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30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下浮不限。 二、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本次不作调整。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非居民液化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用气时间起。台发改价格〔2020〕258号文件同时废止。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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