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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收费清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7 16: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 ]


序号

收费性质和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件

定价

形式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120元/本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

政府定价



2

护照加注

20元/项次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政府定价



3

往来台湾通行证

60元/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政府定价



4

赴台通行证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政府定价



5

往来港澳通行证

60元/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

政府定价



6

赴港澳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二年以下(含二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二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9〕914号、〔2017〕1186号

政府定价



7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0元/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

政府定价



8

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办200元/证,补办200元/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政府定价



9

临时居民身份证

10元/证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浙价费〔2004〕64号。

政府定价



10

居民身份证

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

浙价费〔2004〕64号

政府定价



11

居民户口簿

首次发簿免费,丢失、损坏等情况补领的,每本5元。

浙价发〔1994〕98号

政府定价



12

户口迁移证

首次申领迁移证,免收工本费;户口迁移证丢失、损坏补办或过期失效重办的,收取工本费1元。

浙价发〔1994〕98号、浙价费〔1991〕81号

政府定价



13

浙江省居住证

首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的,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证。签注免费。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浙江省居住证〉工本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7〕21号)

政府定价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费
















































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涉企收费清单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时间:填报人:联系电话:

序号

收费性质和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

及文件

定价

形式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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