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区公办职业高中代收费参照普通高中代收费标准执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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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发改价格〔2021〕19号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台州湾新区教育局,市区有关公办职业高中学校: 为完善市区公办职业高中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就市区公办职业高中代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市区公办职业高中代收费标准参照台州市发改委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19〕15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代收费最高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学期一年级500元、二年级400元、三年级400元,学期末按实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学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教育厅,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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