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项目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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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州市级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财企发〔2016〕4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的通知》(台发改高技〔2021〕63号)等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台州湾新区)发改局(经科局)、经信局、财政局(财金局)初审推荐,专家现场核查评审等程序,现有“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7亿套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等9个项目拟列入2021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计划,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反映。项目单位提出异议的,要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576-88511602(市发改委产业处) 0576-88510812(市经信局投资处) 0576-88601302(市财政局经建处) 附件:2021年度台州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拟安排名单 台州市发改委 台州市经信局 台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台州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拟安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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