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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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邮件信函地址:台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市行政大楼1520室);邮编:318000 传真:88511513 电话:88510909 QQ邮箱:351108750@qq.com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11日 附件:《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展改革局,台州燃气有限公司、台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上涨情况,为缓解市区燃气企业供气压力,结合市区实际,现就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65元/立方米,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二、各燃气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自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起执行。台发改价格[2021]157号文件同时废止。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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