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物价)
关于核定台州市高铁新区台州站西侧

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 日期: 2022- 01- 11 09: 51
  • 来源: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台发改价格〔2022〕3号

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台州市高铁新区台州站西侧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台城投〔2021〕56号)悉。根据《台州市区机动车停放差异化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停车场运行成本和公益属性等因素,现就你公司下属台州市三合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运行管理的高铁新区台州站西侧停车场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车区(接送客):1小时(含)内免费,1小时至2小时(含)5元,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5元加收,一个计费时段(24个小时)内最高不超过50元/次·辆,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停车场:45分钟(含)内免费,45分钟至2小时(含)3元,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1元加收,一个计费时段(24个小时)内最高不超过15元/次·辆,超过24 小时重新计费。

二、计费时间尾数取舍为:实际停放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不计收费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等于或超过15分钟的,按1小时计收。

三、免费停放车辆及其他有关规定按台发改价格〔2020〕278号文件执行。

四、你公司应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浙价检[2012]32号)文件规定,依法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批复自2022年1月10日起执行。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