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2023年企业电力市场化交易,这份要点须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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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江省零售市场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省能源局会议精神,梳理形成2023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要点。
NO.1 政策要点(四不变、六不同)
4不变 1.用户分类不变 市场化用户仍分为批发用户、零售用户、兜底用户、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四大类。 2.分时交易模式不变 继续按照尖峰、高峰、低谷三段式分时交易、分时结算。 3.兜底售电政策不变 2022年参与兜底的用户可延续兜底售电政策。 年度交易中,以往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零售用户选择参与零售市场且未与售电公司在平台完成交易,则作为兜底用户暂由兜底售电公司代理购电,不会触发购电价格按电网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1.5倍的情况(注意此条政策适用范围为本次年度交易的零售用户)。兜底用户暂不需要到交易平台办理绑定手续。 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的用户、高耗能行业用户不得参与兜底交易。 4.发电计划放开的量不变 省外来电、省内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原则上保持不变,保证交易市场电力供应充足。
6不同 1.批发市场范围不同:批发市场用户范围由原110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用户放宽到35KV及以上,可自主选择参与电力批发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零售交易。 2.交易参数不同 售电公司中长期交易基准谷电占比从原来不低于47%提高到不低于49.7%。零售市场交易设上下限价格。 零售市场交易上下限价格要求(元/千瓦时)
注:以上电价不含输配电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损益等费用。零售交易上下限价格视市场运营情况定期调整、公布。 3. 零售用户偏差考核模式不同 35kV以下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鼓励不进行偏差考核。 35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可与售电公司协商偏差考核条款。 4. 零售用户的购电方式不同 零售合同采用电子合同签订,并在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平台完成签约,不再另行签订纸质合同。 零售套餐明确为三种类型:固定价格套餐、比例分成套餐、市场价格联动套餐。用户可结合实际,选择明码标价方式或协商议价方式确定零售套餐。 5.结算方式不同 改为由电网企业每月计算零售用户结算总电费后,出具零售用户电费账单,并推送给售电公司核对确认。 6.售电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力度不同 售电公司应向代理用户告知月度平均购电成本、偏差考核费用等相关信息,促进市场公开透明。
NO.2 年度零售交易组织安排
零售用户(向售电公司购电的用户) 1.继续作为零售用户:2022年12月27日前,办理获取电子签章,在电力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不强制原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 2.选择成为批发用户:35kV及以上用户可选择参与批发市场交易,2022年12月15日前,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选择“批发用户入市”,规定时间前参与年度批发交易。 3.未完成零售交易:若未与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完成零售交易,则作为兜底用户。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用户、高耗能用户不得参与兜底交易。 兜底用户(向兜底售电公司购电的用户) 1.选择成为零售用户:2022年12月27日前,办理获取电子签章,在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完成注册手续,与售电公司(不强制原兜底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 2.继续作为兜底用户:无需在电力交易平台办理手续。 3.选择成为批发用户:35kV及以上用户可选择参与批发市场交易,2022年12月15日前,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选择“批发用户入市”,规定时间前参与年度批发交易。
电网代理用户(由电网代理购电的用户) 1.选择成为零售用户:2022年12月15日前,办理获取电子签章,在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完成注册手续,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 2.继续作为电网代理用户:无需在电力交易平台办理手续。 3.选择成为批发用户:35kV及以上用户可选择参与批发市场交易,2022年12月15日前,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选择“批发用户入市”,规定时间前参与年度批发交易。
批发用户(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用户) 1. 选择成为零售用户:2022年12月15日前,办理获取电子签章,在电力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 2. 继续作为批发用户:规定时间前参与年度批发交易。
NO.3 重要提醒 1.浙江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s://zjpx.com.cn)及作为其组成模块之一的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平台(网址:https://zjpx.com.cn/retail),是浙江省范围内承担电力市场化交易唯一的电子平台。浙江电力交易有限公司是经批准设立的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规范电力交易服务的专业机构,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浙江电力交易平台。 2.电力用户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含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平台)注册的交易账户一经使用,账户产生的交易行为即成为电力用户的企业行为,由电力用户承担一切交易后果。售电公司应当指导电力用户进行注册手续办理并提供相应服务,但不能侵犯电力用户独立使用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的合法权益。 3.电力用户通过“电E签平台”申办电子签章,,该电子签章经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电力用户应当对电子签章进行保存、保密,不得擅自出借或者委托他人使用,如因保管不妥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电力用户自行承担。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平台中使用“电E签平台”中电子签章依法订立的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市场化改革不会改变用电供应方式。
NO.4 咨询电话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服务热线:0571-51216666,服务时间:9:00-17:00(智能语音客服24小时在线);微信公众号: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台州市发展改革委:0576-88511867 椒江区发展改革局:0576-88836781 黄岩区发展改革局:0576-84121081 路桥区发展改革局:0576-82440979 临海市发展改革局:0576-85310130 温岭市发展改革局:0576-86123965 玉环市发展改革局:0576-87239271 天台县发展改革局:0576-83930692 仙居县发展改革局:0576-89385906 三门县发展改革局:0576-83323282 台州湾新区经科局:0576-88909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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