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清单公示
序号
收费性质和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件
定价
形式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
1
交易服务费(根据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招投标中标价,分档定额计收交易服务费)
万元
台发改收费[2018]232号
政府指导价
注:1.本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最高标准范围内确定; 2.交易服务费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50%; 3.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次交易收取一次费用; 4.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项目,按照实际工作量协商收费。
5.执行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
(1)中标价100万元(含)以下
0.15
(2)中标价100-200万元(含)
0.2
(3)中标价200-500万元(含)
0.5
(4)中标价500-1000万元(含)
1.5
(5)中标价1000-2000万元(含)
2.5
(6)中标价2000-5000万元(含)
3.5
(7)中标价5000万元-1亿元(含)
4.5
(8)中标价1-3亿元(含)
6
(9)中标价3-5亿元(含)
7
(10)中标价5-10亿元(含)
9
(11)中标价10亿元以上
10
三、政府性基金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企收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