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市创建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的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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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台州市创建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 二、预算金额:46万元 三、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台州市“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台州市创建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总结提炼台州市创建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思想,结合台州市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明确方案总体目标,提出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形成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服务质量及要求:一是熟悉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台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较深入研究。二是服务响应高效,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方案起草。三是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拥有专业的理论研究、熟悉相关领域专家以及最新研究进展。四是严守相关纪律,遵守保密纪律和发改工作要求。 五、完成时间:2023年12月20日。 六、成果形式:评估报告。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一 057********72 八、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如项目申报书(意向书)、报价单、资质证明、经验材料证明等。 九、评选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竞价,按照最低报价,确定并发布结果公告。 十、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内容、相关要求、评选方式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 异议处理联系电话:0576—88512056 监管电话:057********08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行政大楼15楼1553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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