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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浙江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3 08: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 ]


当前我市已完成2018年浙江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三),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路桥区、温岭市和三门县工业园区均未建设集中供热项目

二、整改目标

路桥区、温岭市和三门县工业园区建设集中供热项目

、整改完成情况

1.路桥区工业园区已建成集中供热项目。路桥区集中供热项目业主为台州旺能环保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1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并通汽运行,供热管网覆盖金属园区、之恩产业园区等主要工业园区。

2.三门县工业园区已建成集中供热项目。三门县三门沿海工业城集中供热项目业主为浙江三维联合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4月3日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7月1日完成项目主体工程,2020年8月正式通汽运行,供热管网覆盖沿海工业城主要区域。

3.温岭市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工业园区已经建设集中供热项目。依据浙江省发改委批复的《温岭市集中供热规划(2015-2025年)》,温岭市共划分四个供热分区、布局3处公共热源点。东部片区,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热电厂作为集中供热热源点,2018年10月已向周边企业供热,年供蒸汽约80万吨。东南部片区,由浙江恒玺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份开工建设天然气集中供热项目,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LNG罐体安装、锅炉安装,供热管网正在建设中,2023年10月份正式具备通汽条件。西部片区,是温岭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主要范围,近期采用天然气等洁净能源分散供热,远期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推进建设1个公用集中供热热源点。西南部片区,暂不考虑设置公共热源点,采用天然气等洁净燃料能源分散供热。

路桥区已于2020年8月整改完毕,并按要求进行验收、公示和销号;三门县已于2020年8月整改完毕,并按要求进行验收、公示和销号;温岭市已于2023年10月整改完毕,并按要求进行验收、公示和销号。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号到12月6号,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台州市发改委    受理电话:0576-8851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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