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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水利局收费清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8 15: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 ]



序号

收费性质和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件

定价形式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水资源费

(一)

地表水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0号)、发改价格[2013]29号、浙价资[2014]207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

政府定价

注:除水力发电、公共供水企业和原水企业取水外,各取水单位或个人超计划或超定额取水实行累进收取水资源费,超出计划或定额不足20%的水量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一倍征收;超出计划或定额20%以上,不足40%的水量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两倍征收;超出计划或定额40%及以上水量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三倍征收。

1

公共供水企业、原水企业

0.2元/m3

1、×80%

2、×64%(适用省级节水型企业)

3、×40%(适用省级节水标杆企业或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称号

执行时间为2022..1.1——2023.12.3

2

工商业自备取水

0.2元/m3

3

贯流水

0.02元/m3

4

水力发电

0.008元/千瓦时

5

特种用水

1元/m3

(二)

地下水资源费

1

地般用水

0.5元/m3

2

特种用水

2元/m3

2

职称评审推荐费(高级)

150

浙价费【2002】229号

政府定价


3

职称评审费及推荐费(中级)

260

浙价费【2002】229号

政府定价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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