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废止有关文件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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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决定废止《关于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的通知》(台发改服务〔2020〕107号)、《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政策的通知》(台发改服务〔2020〕214号)、《关于继续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的通知》(台发改服务〔2021〕3号)、《关于放宽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政策的通知》(台发改服务〔2021〕80号)等文件。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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