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台州市殡仪馆部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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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殡仪馆新建场馆已建成投运,为进一步规范殡仪基本和延伸服务,根据市民政局申请,我委起草了《关于调整台州市殡仪馆部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联系人:陈郴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511513; 邮件信函地址:台州物价大楼5楼511室;邮编:318000; ●传真:88511513 ●QQ邮箱:tzjggl1122@163.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31日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关于调整台州市殡仪馆部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合并。根据台民〔2021〕78号规定,遗体接运费包含抬尸费,抬尸费50元/具纳入遗体接运费。 二、名称调整。“普通炉火化费”调整为“平板炉火化费”;吊唁悼念厅调整为吊唁告别厅;守灵堂(大)调整为守灵堂(惠民);“租用花篮、花圈”调整为“绢花花圈租用”。 三、项目取消。基本服务中取消单人停尸室、守灵堂(小)收费项目;延伸服务中取消星级服务、视频影像制作服务费收费项目。 四、项目新增。1.新增儿童遗体捡灰炉火化费收费项目。台发改收费〔2018〕176号规定捡灰炉火化费为1100元/具,考虑到平板炉火化费区分成人遗体和儿童遗体,核定儿童遗体捡灰炉火化费为940元/具(可扣除惠民减免的部分,下同)。2.新增部分吊唁告别厅、守灵堂收费项目。台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建成投运,新增吊唁大告别厅(新馆)、守灵堂(中型1)、守灵堂(中型2)、守灵堂(独栋)。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财政补贴情况、市区经济发展水平核定吊唁大告别厅(新馆)租用收费标准为1200元/场、守灵堂(中型1)租用收费标准为1200元/日、守灵堂(中型2)租用收费标准为1400元/日、守灵堂(独栋)租用收费标准为1600元/日。 五、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台民〔2024〕11号、台民〔2021〕78号等文件规定,在台州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死亡,并在台州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台州户籍人员和非台州户籍人员,未出现违规治丧行为的均可以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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