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国怡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养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 |||
为鼓励先行先试,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经台州市国怡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我委起草了《台州市国怡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养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联系人:陈郴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511513; 邮件信函地址:台州物价大楼5楼511室;邮编:318000 ●传真:88511513 ●QQ邮箱:tzjggl1122@163.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台州市国怡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养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床位费和护理费标准 拟定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床位费(双人间)收费标准为1300元/人.床.月;护理费收费标准分别为三级护理1500元/人.床.月、二级护理2000元/人.床.月、一级护理2500元/人.床.月。 二、特需服务 特需服务包括特殊床位和特级护理,其收费标准由你院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双方根据自愿原则协商确定。 征求意见调查结果: 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台州市国怡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养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建议、意见。 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建议、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7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