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台州市立医院新院区停车场(一期)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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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发改价格〔2024〕170 号 台州市立医院: 你院《台州市立医院关于核定台州市立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台市立医〔2024〕39 号)收悉。根据《台州市区机动车停放差异化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停车场运行成本和公益属性等因素,现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30 分钟(含)内免费,4 小时内 5 元/次.辆,超过 4 小时每小时加收 2 元/辆,全天 24 小时最高不超过20 元/次.辆;超过 24 小时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二、机动车进入地下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为 30 分钟,实际停放时间超过 30 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三、计费时间尾数统一取舍为: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足 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 15 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四、免费停放车辆: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公用设施养护车、政府执法车辆、残疾人本人驾驶有牌证的专用车辆等,其他免费事项按照台发改价格〔2020〕278 号等文件执行。 五、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依法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本批复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执行。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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