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天然气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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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发改价格〔2025〕65号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发展改革局,台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台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台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燃气有限公司、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鉴于市区天然气U型高压输配工程于2025年3月全线通气,为进一步减轻市区居民和企业负担,经研究,市区已接通市管网公司管道的原液化天然气供气用户,自2025年4月1日起统一执行市区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2〕289号)等市区液化天然气(LNG)有关价格政策同时废止。 附件:废止的市区液化天然气价格政策目录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废止的市区液化天然气价格政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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