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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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管理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省 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8号)等相关规定,我委在成本调查基础上拟定了《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邮件信函地址: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市行政大楼1520室);邮编:318000 ●电话:88511513(传真) ●QQ邮箱:351108750@qq.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8日 附件:《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具体可参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 二、收费标准
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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