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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15:3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发改价格函20238

台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台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台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4月天然气长协价格的公告》、《关于2023年5月天然气长协价格的公告》,经研究,现就2023年4月、5月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布2023年4月、5月供应天然气的长协含税价格分别为3.4803元/立方米、3.4305元/立方米。核定2023年4月、5月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分别为4.28元/立方米、4.231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

二、本通知价格与《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台发改价格函〔2023〕5号)规定的暂定价4.50元/立方米之间的差价,据实退回,请及时做好价格结算。

三、自2023年6月1日起,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暂定价)从4.50元/立方米调整为4.20元/立方米,下浮不限。最终结算价待上游气源价格明确后按相关规定要求核定,暂定价与核定价格的差价部分按实计取,多退少补。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抄送: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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