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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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发改价格〔2023〕106号 台州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台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台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台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燃气有限公司、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推进市区天然气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就调整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70元/立方米。配气价格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自行下浮。 二、取消市区管道天然气中间转输环节定价。即取消高压管输价格,高压管输成本0.10元/立方米纳入城燃企业配气成本。 三、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起执行。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1〕227号)、《关于调整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3〕89号)同时废止。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展改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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