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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供水同城同价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16: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发改价格〔2024〕130 号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城市水务有限公司、台州市滨海水务有限公司:

为推进市区水务一体化,促进市区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市区供水同城同价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在同一水源、同一供水主体、同一供水管网的状况下,市区三个行政区域即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包括台州湾新区)执行统一的价格。考虑到椒江区南北两岸供水已执行统一价格,椒北区域(由临海溪口、牛头山水库联合供水)列入本次市区供水同城同价改革实施范围,具体由椒江区政府组织实施,落实财政补贴资金。

二、供水价格。

(一)区自来水公司到户水价。市区到户水价以同低原则实现同价,即执行黄岩区现行水价标准。统一水价后,市区供水分类到户水价(其中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详见附件)为:

1.居民用水:

(1)“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居民阶梯水价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缴费周期。每户每年生活用水量分三级,各级水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级水量:240立方米(含)及以下为3.37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超过240立方米至360立方米(含)为4.58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超过360立方米为8.21元/立方米。

(2)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为3.47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主要指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

(3)出租房和“一户多人口(5人及以上)”用水价格。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可选择执行合表居民用户价格或居民阶梯价格。对家庭人员数量较多的,可选择执行合表居民用户价格。

(4)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政策。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的低保对象,每年每户给予60立方米水量的水费减免。其他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5)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后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水质提升等,自来水公司应设立专门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非居民用水:

非工业4.42元/立方米,工业4.82元/立方米,高污染工业5.27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7.1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主要指桑拿、水疗、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二)市水务集团供水价格。测算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城市水务有限公司、台州市滨海水务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引水工程供椒江、黄岩、路桥自来水公司原水价格为1.27元/立方米,净水价格为2.70元/立方米。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核定供椒江、路桥原水价格为1.08元/立方米、净水价格为2.25元/立方米,供黄岩原水价格为0.89元/立方米。

三、财政补贴。市区供水同城同价改革财政补贴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各受益区政府应建立财政补贴保障机制。椒江区、路桥区供水差价补贴分别为**元/立方米、**元/立方米,由受益区政府财政补贴给辖区自来水公司,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年财政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售水量计算,每年三月底前拨付补贴。椒江区和台州湾新区、路桥区和台州湾新区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供水差价原则上每三年进行动态调整。

四、相关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形成统筹合力,协同做好供水成本定期监审、差价动态调整、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市区供水同城同价改革形成良好的综合效应;各区自来水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和企业门户网站公示各类水价、文件依据、服务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

五、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我委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台州市区自来水公司价格表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台州市区自来水公司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到户价格

 

城市供水价格

污水

处理费

一、居民生活用水




(一)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1.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240立方米及以下

3.37

2.42

0.95

2.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超过240立方米至360立方米<>

4.58

3.63

0.95

3.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超过360立方米

8.21

7.26

0.95

(二)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3.47

2.52

0.95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一)非工业

4.42

3.02

1.40

(二)工业

4.82

3.02

1.80

(三)高污染工业

5.27

3.02

2.25

三、特种用水

7.12

5.72

1.40


附件: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供水同城同价改革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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